句容四举措确保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落实
近日,句容市出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意见,对落实新时期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加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按照“个人自愿、自选专业、免费培训”的原则,精心组织退役士兵参加技能培训、中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先录用退役士兵,并通过岗前培训的形式对退役士兵进行技能培训,实现技能培训与上岗就业无缝衔接。支持有条件的承训机构引进小型企业进驻,为退役士兵学员提供更加便利的实习实训场所,边学习边实践,增强培训针对性,缩短岗位适应时间。加强宣传引导、降低入学门槛、落实复学优待、免试入学等措施,提升“学历教育”在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中的比例,引导更多退役士兵进入高校深造。吸引更多的大学生应征入伍,不断提高兵员素质。退役士兵可选择参加学历教育或技能培训。
二是加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扶持。鼓励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实行城乡统一的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落实自主创业优惠政策。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首次在市场监管部门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退役士兵自主创业采用其他市场主体形式的,在有关政策规定时间范围内免收工商登记注册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三是落实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岗位。对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的安置人员,采用政府指令性安排、积分选岗、考试竞岗的方式保障安置岗位,确保安置质量。同时鼓励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确保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财政支付工资的各类工勤辅助岗位遇有空缺时,优先接收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在录用基层专武干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明确一定的比例,经过法定程序选拔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进入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班子。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拿出不少于招录人员数量5%的工作岗位,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之间公开竞争,择优招录。
四是切实加强对安置工作领导。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国防和军队建设及改革稳定的大局出发,健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机构,发挥领导机构的协调作用,切实加强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列入日常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年目标和考核内容,并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纳入“双拥模范单位”的考评内容,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