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拟受国务院表彰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名单公示

22.10.2014  14:33

我省拟受国务院表彰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名单公示

 

  国务院拟表彰近年来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根据评选工作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现将我省拟受国务院表彰的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4年8月26日16时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省民委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02583580567,传真:02583705580,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83号10号楼,省民委政策法规处,邮编:210003,邮箱: [email protected]

  我省拟受国务院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名单

   一、模范集体(11个)

  梁军周有光“南京爸爸”援疆助学爱心群体

  南京清真奇芳阁餐饮有限公司

  海澜集团有限公司

  丰县人民政府

  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苏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盐城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

  高邮市菱塘回族乡人民政府

  江苏省口岸中学

  南京理工大学体育部

   二、模范个人(11名)

  陈正华  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孔镇村党总支书记

  丁  强  无锡市新城中学副校长

  李云杰(回族)  徐州亚西西服有限公司总经理

  朱国伟  常州西藏民族中学校长

  田太促(土家族)  苏州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副秘书长

  乃合买提(维吾尔族)  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区分局和平桥派出所所长助理

  许善才(回族)  灌云县少数民族发展基地总经理

  陈  坚  淮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处处长

  郑  阳  扬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胡  清(女)  句容市民族宗教旅游局民族科科长

  王义清(回族)  宿迁市伊斯兰教协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