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苏检工作亮点] 反腐倡廉新作为 24厅干落马

26.01.2015  11:36

  打虎拍蝇没有禁区,反对腐败没有特区。2014年“反腐”二字,成为党心民意的共鸣点、社会共识的凝聚点。“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2014年初,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坚定有力,掷地有声。

  这一年,江苏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部署,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393件1590人,渎职侵权案件398件520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7.2亿元。在出重拳严厉打击腐败的同时,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惩防并举,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反贪惩渎,执法办案更加有力

  反腐倡廉,职责所在,民心所向。

  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围绕“有案必办、有腐必惩”的要求,铁腕反腐肃贪,突出查办重点岗位和领导干部职务犯罪,180名处级以上干部纷纷落马,同比上升56.5%;其中厅级干部24人,同比上升300%。

  省新闻出版局原副局长蒋国星、镇江市原副市长李卫平、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云昌、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丁维和等一批大要案被迅速查办,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

  “庸官”之害不比“贪官”轻。“为官不为”在江苏大地同样行不通。这种“不落腰包的腐败”,不仅破坏党和政府形象,而且给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2014年8月2日,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抛光二车间发生特别重大铝粉尘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反渎部门同步介入,依法查办15名渎职犯罪嫌疑人。

  2014年11月底,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报告,对全省反渎工作充分肯定。

  开展专项行动,是江苏检察机关反贪惩渎,打响民生保卫战的有力武器。

  2014年,江苏检察机关先后开展了“高效设施渔业”、农机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同时常州市在广电系统、淮安市在环保系统、泰州市在海事系统、徐州市在房管系统分别查处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有力打出了检察机关护佑民生的“组合拳”。一系列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办,受到了省委领导的批示肯定。

  智慧反贪,侦查工作更规范

  针对职务犯罪越来越隐蔽化、智能化,2014年初,省检察院提出以“智慧反贪”建设为平台,着力打造江苏反贪升级版,实现从粗放式初查向精细化初查转变,从人力密集型侦查向信息密集型侦查转变。

  智慧反贪首先是依法反腐,在法治的轨道上运用检察权。省检察院专门下发了《关于重申严格规范执法有关规定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狠抓薄弱环节,严格规范执法,有效防范非法取证行为的发生。

  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是规范司法行为的利器。2014年年初,录音录像制度专项检查工作就被省检察院反贪局纳入工作重点。检查结果显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在江苏得到刚性落实,看审分离、审录分离、同步刻盘等环节执行到位,镜头下的检察官理性平和文明规范。

  科技是智慧反贪的前提和基础。装备现代化、侦查信息化建设是侦查工作转型升级的有力驱动,有利于提高发现犯罪、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通过信息平台查询各类信息7300余项,运用基础信息平台进行初查并成案1363人,占立案总数的90.6%,有力促进了侦查工作的开展。

  2014年9月,在省检察院反贪局组织的2013年度全省反贪精品案件巡讲会上,常州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处副处长孙飞的“望闻问切”四诊法,让千余名反贪干警听得入神入心。

  这是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开展“集智、用智、育智”的一个缩影。智慧反贪关键在于建设一支智慧型、高素质、专业化的反贪队伍。省检察院反贪部门注重以案代训,以老带新,引进具有数据分析能力的专门人才,举办精品案件评比、侦查业务技能对抗赛等活动,有效提升了干警办案能力。

  在智慧反贪思路的指引下,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案件大案率达98.4%,职务犯罪案件被告人一审服判率86.9%。

   多措并举,职务犯罪预防更深入

  2014年10月,江苏检察机关的预防新理念“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获评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打击反腐不仅需要出狠招、实招,更需要关口前移,防微杜渐,防腐拒变。

  预防腐败,教育是基础。江苏检察机关积极推进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和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通过公益广告、微电影、廉政海报等形式,深入开展预防“六进”服务万名群众活动,筑牢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

  2014年11月28日,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走进省农委,为全省农委系统3500多名干部作了一场涉农领域职务犯罪预防讲座。讲座结束后,省农业局的马建军深有感触地说:“这次讲座帮我们厘清了职务犯罪的认识误区,尤其加深了对渎职犯罪的了解,明确了什么‘不能为’,什么‘必须为’。

  如今,全省各级检察院都成立了检察长宣讲团,开展预防专题报告上千场,覆盖听众约10万人次。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宣讲团还被评为全省理论宣讲先进集体。

  预防腐败,制度是关键。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抓好侦防一体化机制的贯彻落实,坚持每季度召开侦防一体化领导小组例会。扎实开展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专项预防,省检察院专门出台《预防工程建设项目职务犯罪工作指导意见》,协调介入南水北调等462个重大工程项目开展专项预防。

  反腐的价值,不仅在于将贪腐官员拉下马,追回贪腐资产,更重要的是发现贪腐背后的“黑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在查办社保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后发现,人社部门存在业务环节审查不严、重点岗位监督空缺等问题,及时向区人社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014年11月,该院组织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剖析会,并对人社系统落实整改检察建议情况进行回访。

  选取重大典型的个案、类案或职务犯罪重点领域、行业,举行典型案例剖析会,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是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的重要举措。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百场典型案例剖析会活动,共召开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剖析会171场,发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466份,推动建立完善制度199项,涉及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医疗、教育等34个重点行业和领域。徐州市检察机关针对粮食收购环节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提出强化监管建议,得到中央领导的批示肯定。

  “查处腐败问题,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语,再次传递出斩钉截铁的反腐决心。在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征程中,江苏检察机关必将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坚持惩防并举、预防为主,继续加大反腐倡廉力度,为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