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三及时”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零差错”

12.10.2016  01:37

泰州市海陵区社区矫正机构加强与相关政法部门联动, “三及时”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该区被作出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的对象无一脱逃,应收尽收。

一是固定证据锁链,依法及时启动相关程序。区矫正机构和司法所平时注重管理,一旦发现社区服刑人员违法违纪符合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条件的,立即收集相关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依照规定向原判人民法院提起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建议书,坚决做到及时打击,绝不让社区服刑人员游离法外。

二是维护法律尊严,依法及时作出收监裁定。法院在收到司法局相关文书后,由原合议庭承办法官进行书面审查,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作出撤销缓刑等裁定。

三是加强协调会办,依法及时投送羁押场所。司法局在启动收监程序前,召开政法部门联席会议,明确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职责,解决好执法衔接问题,确保在收监裁定作出之日,迅速抓捕到社区服刑人员,并采取强制措施将罪犯投送监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