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给出违建认定“参考答案” 居民安装防盗窗不算违建

26.10.2018  12:02

        按照国家要求,各地到2020年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所有违建处理。南京今年已处理违建8000处,共计210万平方米。南京市城管局、市规划局25日联合制定印发《关于加强违法建设治理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11月1日起实施。《意见》明确居民常用的防盗窗、无烟灶台等9种情形不属于违建。

        《意见》在违法建设认定的边界上,充分考虑市民生活需求,明确9种此前居民常用、但争议较大的情形不算违建,其中包括在加油站、停车场等经营区域范围内设置的一体化洗车设备,建筑内部装修,业主在专有使用权范围内设置的宠物棚、鸽舍、围栏等设施,无烟灶台、室外烟道、中央空调室外机隔音改造设施等情形。

        针对雨棚问题,南京市城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张宝军表示,雨棚不算违建,但宽度不应超过80厘米。他同时提醒,如果9种情形中出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建筑安全、城市市容市貌、户外广告、物业管理、房屋使用安全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的情况,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查处。

        《意见》实施后,南京市民若擅自在建(构)筑物顶部、退层、露台、花池、设备平台建设阳光房、活动板房、增设玻璃屋顶等构件或进行封闭的,以及在住宅底层院内、配建的停车场地等进行房屋建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法采取规划许可等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接对照规定依法查处,规划局(分局)不再另行出具认定意见。 (朱秀霞)

 

来源:新华日报  转自:新华网

楼顶阳光房是违建吗? 南京这9种常见情形不算违建
  10月25日,记者从南京市城管局获悉,新浪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