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采取四条措施确保政策性粮食安全
东海县粮食主管部门把保障国家政策性粮食安全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认真抓好,决不含糊,主要采取四条措施。
第一,强化责任落实。对存储政策性粮食的单位包括托市粮,各级储备粮,县局与县粮食购销总公司,县粮食购销总公司与有关企业签定三级责任状,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公司监管人员、企业委派会计具体负责。如发生质量和数量问题的必须追究企业一把手和公司分管人员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第二,强化质量管控。首先是建立监管体系,县粮食购销总公司成立监管科,抽调专业人员组成监管队伍,对全县收储企业实行划片挂企联系到人,对全县所有库点粮仓实行全天候监管,不定期核查库存粮食品种、性质、数量和质量,有关企业在管理政策性粮食过程中必须保证数量准确,质量达标,不论是收购入库还是出库都必须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不得违规操作,入库的粮食必须严格检化验,做到门检、砰验和通仓化验三验统一,坚决杜绝不合格粮食入库,严禁收人情粮、劣质粮,县粮食购销总公司监管人员跟踪抽检和督查,发现质量问题立即进行纠正,确保质量。对粮食出库必须经过批准,按品种、性质、数量和质量如实出库,发生短少和质量问题的一查到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规范严密各种粮食出入库手续。粮食进出库必须严格执行政策性粮食出入库的规定,粮食入库必须坚持分品种、数量、质量的检化验单齐全,过磅划码与结算单一致,公司委派会计对各种票据逐仓核对,发现问题立即查找原因,并装订存档,确保账实、账账相符,粮食出库必须打动库报告,经上级批准后方可动库,在出库过程中不得赊销预付,不得以次充好,不得擅自更改仓号、品种,确保国家政策性粮食安全。
第四,推进科学保粮。政策性粮食是国家粮食,必须做到安全保管,在保管过程中首先推行科学保粮,投资配备电阻测温和环流熏蒸系统,发现粮温偏高,及时机械通风降温,对可能出现虫粮采取药物熏蒸,对过夏粮采取墙外遮阳网隔热仓内安装空调和增加隔热层办法降温保鲜,加强对保粮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保粮水平,对库存粮落实保管责任,坚持查仓制度,建立保管台账,使粮情始终在有效掌控之中,三年来,实现购销保管政策性粮食50万吨无差错、无短少、无事故。(东海县粮食局 朱守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