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局打造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升级版”

23.10.2014  12:59

      10月8日是《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正式实施的第一个工作日,苏州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新平一大早就来到了苏州市区办税服务厅调查规范落实情况并提出:“规范实施既是总局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的重要举措,更是省局全面深化税收管理改革的必然要求,我们要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全面落实总局提出的‘七个到位’,并在苏州国税实践基础上升级优化,打造纳税服务规范‘升级版’,以信息化来固化标准、以移动化来提升便捷、以智能化来推动服务虚拟化转型,让纳税人不需到国税机关的办税大厅,就能通过各种信息化的办税终端享受到规范便捷的服务”。

  一是升级优化服务平台。按照非接触式为主、线上为主、远程为主、集约服务为主加快构建“网上税务局+手机移动办税+自助办税终端”与实体办场所实时互动的泛在、可视、便捷的一体化综合办税服务平台,全力打造纳税服务“移动版”、“智能版”。

  二是升级优化职责流程。将规范内容与省局《税收职责清单业务操作规程》进行对照梳理,共清理调查节点157个、审批节点46个、日常巡查要求11项,总流程节点减少83个、总办结时限减少507天、总报送资料减少39种,进一步减负增效。

  三是升级优化政策咨询。以“渠道统一、政策确定、书面回函”新模式,重构纳税人涉税咨询渠道。全市特服号工作团队作为省局12366服务热线的扩展,统一负责涉税咨询服务,实现税收咨询痕迹化、法定化。

  四是升级优化服务创新。开通“国税专递”送达服务,实现纳税人网上申领、实物发票邮政快递配送的全新服务模式;推行短信提醒服务,实现各类服务通知和服务提醒集成推送;开展多部门一窗联办税务登记服务,全面实现新办企业各类审批事项“一窗办”。

      五是升级优化配套措施。统一宣传渠道、宣传口径,以深化税收管理改革为主线,大力宣传《纳税服务规范》的背景意义及服务举措;规范办税服务厅内外标识、功能设施,印制、发放新修订表证单书;加强督查考核,通过明察暗访、督查督办等方式,将《纳税服务规范》落实情况纳入绩效管理进行评价,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