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检察院采纳审计建议加强财务管理

04.12.2014  17:37

  12月1日,泗洪县审计局进行审计回访了解到,县检察院完善《泗洪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行为。
  今年8月,泗洪县审计局在县检察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针对该院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提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的建议。县检察院积极采纳审计建议,以“四项措施”认真落实审计整改。
  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修订了《泗洪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增加了财务人员职责、内部控制、财务监督等内容。加大财务管理力度,提升了财务管理层次。
  提供财务人员学习平台。一是鼓励财务人员自学,对取得会计专业相应职称的予以奖励;二是邀请审计、财政部门人员,结合该院业务对财务人员进行帮助指导,并为财务人员订阅了审计、财政等报刊,促进财务人员学习,不断提高会计基础知识和依法理财能力;三是组织财务人员到先进单位学习,借鉴财务管理经验。
  更新财务管理设施。该院为财务科配置两台新计算机及一台打印机,并更新升级了财务软件,为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提供物质保障。
  强化财务监督。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公示。纪检组对重点事项、重大开支、物资采购进行跟踪,实行全过程监督。不定期邀请人民监督员及审计部门“把脉”,防范于未然。(李红 佘桂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