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住建局三项措施严控“小产权房”

03.11.2014  12:55
 

一是源头上进行控制。在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设计要点环节严格把关,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需要划拨供地进行小产权建设的一律不予审批。

二是严把建设关口。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加控制,对于未取得规划、建设施工许可手续的由城建执法大队一律进行停工处理,对取得规划手续由规划局督查科负责跟踪督查,对擅自变更性质,未按照审批图纸施工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三是严把产权发证关。在产权证环节进行控制,县城规划区内进行小产权建设的一律不予办理房屋产权手续。(阜宁县住建局 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