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召开厅务会议 总结部署年度工作

15.01.2015  02:06

1月13日,李亚平厅长主持召开厅务会议,学习贯彻近期中央、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回顾2014年工作,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在中央经济工作、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以及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等精神。

会议充分肯定了2014年水利工作成绩。2014年,全省水利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牢牢把握年度目标任务,以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为总揽,深化水利改革,加快水利建设,创新水利管理,总体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江苏水利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一是 全面深化水利改革成效明显。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和水利综合执法、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水利建设管理创新、水资源管理创新和水利投资政策落实和水价改革试点的重点改革举措,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是 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扎实推进。2014年全省重点水利工程完成投资128亿元,超额完成年度125亿元的投资计划。流域治理重大项目持续推进,沿海及黄河故道地区水利项目按计划推进,以中小河流为重点的区域治理进度超前,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持续加强。 三是 农村水利建设提速增效。2014年完成投资107.5亿元。全省新增有效灌溉面积55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99万亩,建设旱涝保收田面积102万亩,发展旱改水2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175平方公里,有效灌溉面积、旱涝保收农田分别达到耕地总面积的86%和76%。新一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又完成了31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苏北六大重点片区水利帮扶和移民后扶加紧实施,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 四是 水生态文明建设整体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在全国首次考核中被国务院评定为优秀等次,水生态文明建设格局基本形成。 五是 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全面加强。河湖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成立了由分管省领导担任召集人的全省湖泊管理与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水域管理持续加强,重要河湖巡查监测实现全覆盖;太湖治理继续推进。 六是 防汛抗旱防台风应对有力。全面启动江水北调、江水东引和引江济太三大系统引江调水,累计调水近130亿立方米,成功完成首次主汛期生态应急调水,向南四湖生态应急补水8000万立方米。 七是 水利管理能力不断提升。水利法规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水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水利工程“管养分离”工作加快推进,水利规划管理、水利科技创新和水利行业发展能力进一步加强。 八是 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持续加强。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作出一系列国家长远发展战略谋划,对水利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近期中央和省一系列重要会议和文件对今后一个时期各项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做好今年的工作, 一要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新思路。要以新时期治水思路为引领,在实际工作中深入践行新时期治水思路; 二要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新要求。要深刻理解“新江苏”的目标内涵,准确把握“四个全面”的新要求和“五个迈上新台阶”的新任务,切实增强“为全国发展探路”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进一步扎实水利工作基础支撑和保障; 三要 深刻领会经济发展新常态。要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把握新常态蕴含的新机遇、新动力,切实增强水资源环境的刚性约束,努力提高水利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四要 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内涵。要全面树立法治观念,加快推进水利立法,全面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

会议强调,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面推进依法治水的开局之年,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水利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水利工作,重点抓好九个方面工作: 一是 深化水利改革要有新突破。 二是 依法治水要开创新局面。 三是 水生态文明建设要取得新成果。 四是 防汛防旱工作要取得新成效。 五是 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要再上新台阶。 六是 农村水利与民生水利要取得新成绩。 七是 河湖管理与保护能力要实现新提升。 八是 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要体现新思路。 九是 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要取得新进展。

会议要求,2015年的工作,要着眼全局、统筹协调,以更高的目标追求引领新的工作实践: 一是 目标要率先领先。要认真落实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江苏水利走在前列的希望和要求,树立率先领先的目标追求,进一步调整优化2015年工作目标,推动各项工作有力开展。 二是 工作要善做善成。要大力弘扬“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真正把嘴上说的、会上定的,变成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 三是 改革要稳扎稳打。要立足水利事业的整体发展,既敢于突破,又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向前推进,确保实现改革的目标任务。 四是 队伍要严抓严管。要强化纪律意识,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要强化“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做到常抓、常议、常督促,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和生产安全。

全体在宁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厅直各管理处和沪办水利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供稿:省水利信息中心 楼锋 责编:厅办公室 栾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