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发布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若干问题解释
18.11.2014 17:18
本文来源: 司法厅
解释对刑法修正案八修改后的生产、销售假药罪中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等内容醉了具体明确,规定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酌情从重处罚的情形。对生产、销售的含义,危害药品安全非法经营行为的认定等做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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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1.2014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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