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预算编制成为“工作样本”

29.09.2015  08:15

  本报讯(记者陈坚通讯员瞿建华顾建兵)9月25日,南通中级法院圆满完成2016年度法院部门预算材料的编制上报工作,得到相关部门的高度肯定。

  今年,南通中院财务部门根据院党组确定的“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严格按照“人员支出按实际支出、商品与服务支出按规定定额、项目支出按财力可能”的要求进行编报,严格按照“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做好法院的预算执行工作,严格按照法院部门预算的项目范围和经费标准来组织实施,对具体项目的填报做到信息准确,编制依据充分,切实提高法院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为审判工作提供良好的经费保障。

  近几年来,中院注重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约束和规范财务行为,相继制定了经费报销实施细则、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节约型机关建设实施意见等十多项制度。通过不断修改和完善,中院形成了编制实施意见、编制说明、预算结构拓扑图、文件依据和预算明细等在内的完整的财务体系,确保法院部门预算编制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这一做法被南通市财政局作为“工作样本”在南通市级机关中推广。同时,该院连续6次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财务工作先进集体。

编辑: 刘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