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气象局原副局长一审获刑八年

18.05.2015  19:24

  利用分管基建、财务的职务便利,累计收受贿赂112.4万元。5月15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南通市气象局原副局长缪勇谋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以缪勇谋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5万元。

  今年57岁的缪勇谋,大专文化,1998年至案发前,任南通市气象局副局长。法院审理查明,缪勇谋在担任副局长期间,利用其分管基建、财务的职务便利,在承接工程、招标评标、施工管理、工程验收、工程审计、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承接南通市气象局新一代雷达信息处理楼室内外装潢、弱电工程、土建工程等项目及南通市气象局新一代天气雷达探测中心(兴东雷达站)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于2004年至2014年分别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共计112.4万元。

  另查明,缪勇谋在南通市纪委调查其他案件过程中,主动到中共南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交代了其在南通市气象局任职期间存在的相关问题。案发后,缪勇谋主动退出全部赃款,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缪勇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共计112.4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依法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考虑到缪勇谋有自首情节,案发后退出全部犯罪所得,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对其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