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成为“江苏省节水型城市”

26.02.2015  12:05
 

2015年春节前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委员会和省环境保护厅四家单位联合发文(苏建城﹝2015)65号)通报2014年度“江苏省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情况,南通市顺利通过考核,成为“江苏省节水型城市”。

我市一贯高度重视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自创建工作具体开展以来,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了创建节水型城市方案,明确了创建目标、任务和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创建工作分工明确、工作扎实、制度完善、措施具体,城市节水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4年12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委员会、省环境保护厅组成的考核组专门对我市节水型城市的创建工作进行验收考核。经过材料初审、现场考核和公示,我市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符合“江苏省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成为“江苏省节水型城市”。(南通市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