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启动城乡医保整合并轨 通州87万农民率先接轨

29.12.2014  20:04

  新华报业网讯 29日下午,“南通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并轨”启动仪式在通州举行,宣布该区率先将87万农民居民全部统一纳入居民医保保障范围,标志着该市新农合与居民医保制度全面实施整合并轨。

  据了解,南通作为全国第二批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城市,先后在1996年、2007年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05年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三项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分别覆盖城镇就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和农村人口,初步实现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目标。然而,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原因,新农合与居民医保还没有实现城乡统筹,造成人员重复参保、财政重复补贴和系统重复建设的状况。

  南通市副市长韩立明介绍,在此背景下,该市将“全市新农合与居民医保制度并轨”列入2014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深化改革要点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快整合新农合制度与居民医保制度和管理职能、经办资源并轨,建立既统一规范、又开放兼容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控制并缩小全市各行政区域内的医保待遇差别、地区差别,实现制度的公平、可及和可控。

  为此,南通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并轨工作的意见》,对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作出制度安排,提出“统一实施范围、统一筹资机制、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待遇支付、统一大病保险”的整合并轨要求。

  记者翻阅文件发现,该《意见》明确,2014年底前,通州区完成资源整合的相关工作,做好管理职能调整和经办机构编制、人员以及基金、资产的合并交接。其他地区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改革逐步实现行政管理、资金管理、经办服务的统一。2015年3月底前,市级层面完成制度并轨的政策设计,制定出台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2015年4月起,各统筹地区按照新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序过渡。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并轨运行。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付奇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