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亮新政”
23.02.2016 09:42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近日,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意见》,明确了南通“十三五”期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举措和保障措施。
《意见》指出,从2016年起,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程度每年提高5个百分点,培育人数不少于2万人,各县(市)、区根据现有水平确定培训任务,确保到2020年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程度达到50%;到2020年全市培育认定新型职业农民标兵250人、优秀标兵50人。
《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科学遴选培育对象,分类开展职业农民培育。一是提升一批对农业有经验、有劳动力的“老农”。这类农民年龄在50、60岁左右,长期从事农业。各地要根据不同产业、不同类型新型职业农民从业特点及能力素质要求,建立经常性培训制度。坚持实行生产经营型分产业、专业技能型按工种、专业服务型按岗位的分类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提升培训效果。二是吸引一批有乡愁、想创业的“新农”。这类农民正当青壮年,他们一方面有知识文化,在城市务工积累了资本;另一方面根在农村,牵挂老家,有返乡创业的想法。要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凤还巢”返乡创业,通过农业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培育成为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创办者。三是引进一批有学历、能创新的“知农”。鼓励引导各类大中专毕业生,特别是涉农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到农业领域就业创业,打造成富有活力、创新力和竞争力的新型农业从业人员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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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2.2016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