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跨国追薪案”获评全省法援“十优”

13.06.2016  17:39

        累计耗时4个月左右,帮助来自黑龙江、安徽、河南、湖北、江苏等地的24名在非洲打工农民工成功讨回278万元工资。6月7日,省司法厅发布通报,南京市雨花台区法律援助中心选送的《宋某等24人跨国追索劳动报酬案》获评“2015年度全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

        雨花台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肖芳芳介绍,去年11月26日,24名民工来到雨花台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这些民工来自黑龙江、江苏等全国各地,文化程度不高,分别通过工友介绍、中介公司推荐、自己应聘等方式进入雨花台区某工程公司。

        经调查,该工程公司注册地址在南京,同时在上海设有一个办事处。南京的办公地点仅有一间办公室,主要为劳动者安排体检、办理护照签证,最后安排民工前往非洲安哥拉工作。

        在去非洲打工之前,这24名民工与用人单位约定,月工资为5000元至1万元不等。在非洲打工期间,24名农民工每人每月领取300美金用于日常生活开销,工作满一年至两年回国一次。每次回国后,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结清剩余工资。截至2013年12月,工资都是按照约定结清的。

        但从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用人单位就陆续安排这批民工回国,并承诺将剩余工资约278万如数发放。但直至2015年11月26日,所有回国的农民工一分钱都没有拿到。为此,民工们先后前往多个政府职能部门讨薪,均无结果。最后,这些民工带着一丝希望来到雨花台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民工们的实际困难后,立即为他们开辟了绿色通道,马上办理法律援助相关手续。但在详细分析案情后发现,这个案件面临三大难点。”肖芳芳说,具体包括:案件涉及南京、上海、非洲安哥拉等地,管辖地有争议;部分民工劳动合同不完善甚至没有劳动合同,证据材料缺乏;非洲安哥拉距离南京太远,证明民工们的实际工作情况及工资标准非常难。

        经过慎重考虑,雨花台区法律援助中心决定联合区市场监管局、人社局等多部门对该工程公司展开调查,同时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在多方共同努力下,该公司终于表示愿意协商,并和民工们签订《劳动仲裁调解书》。截至3月31日,该公司已分批付清拖欠的278万元工资。民工们为表达感激之情,专门给雨花台区法律援助中心送来锦旗。(邹伟)

来源:  南京日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