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设立旅游行业诚信档案和旅游不文明行文记录
中新网江苏新闻3月2日电(记者 申冉)2日,记者从南京市旅游部门获悉,《南京市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自本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首次将旅游行业诚信档案和旅游不文明行文记录纳入其中,借此改善旅游行业诚信缺失和旅游者不文明行为的问题。
《南京市旅游条例》正式实施南京市旅游委黄琴副主任在3月1日的《条例》专场宣传活动上介绍,目前,旅游行业诚信缺失问题屡有出现,迫切需要通过制度建设改善旅游业整体环境。《条例》与国家旅游局相关政策紧密衔接,明确了建立旅游行业诚信制度,包括建设南京“旅游行业诚信档案”和“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该制度将成为推动南京旅游行业诚信建设的有力抓手,也将在南京市诚信体系整体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南京市旅游条例》正式实施一些水上旅游项目和高空旅游项目颇受年轻人青睐,这些项目惊险刺激,但是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除了这些旅游活动,还有一些旅游爱好者为寻求刺激,会违反景区景点的安全指引而进行穿越、登山等。旅游者无视安全警示规定,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开放区域进行游览、探险等活动,致使自身安全无法保障,也给景区管理带来难度,违规探险引发的救援也耗资巨大。针对目前多发的旅游者违反规定,在禁止通行、没有道路通行或旅游景区游览线路以外区域进行爬山、穿越等旅游活动的情况,《条例》明确了旅游者在此类活动中的避险义务,并规定因旅游者违反避险义务发生救援费用的,旅游者应当支付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对于对于旅游新业态,之前更多的是积极鼓励和政策支持,缺乏法律的监管。目前,旅游新业态市场发展不能像传统旅游市场那样成熟。越是尚未成熟的市场,越需要规范性的制约。此次新发布的《条例》将自驾游、邮轮游、网络旅行社、网络交易平台等新兴业态均纳入了调整范围,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新兴业态的监督管理规则,探索建立新兴业态旅游服务标准体系,保障新兴业态旅游服务质量。(完)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