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警方“秋风”行动 40天抓获千余“大盗小贼”
中新网南京10月13日电 (记者 申冉 通讯员 宁公宣)“流窜盗窃20余起,比泥鳅还狡猾”、“白天打工,晚上做贼,专挑空房扫荡一空”……13日,南京警方向社会通报,从9月底以来的部署开展的“秋风”打击犯罪行动,40天全市范围抓获1012名“大盗小贼”。警方提醒,与盗贼“狭路相逢”,需机智应对。
今年8月17日上午,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淳溪派出所接连接到两起报案,辖区小河沿路一家茶叶店和中山步行街的一家饭店被盗,涉案价值1万余元。
接到报警后,南京警方组织专案组,很快明确两名盗贼的真实身份为郑某某、姚某。同时,办案民警成功将此案与南京周边镇江、常州等地案件共20余起案件串并,涉案财物价值5万余元。
9月6日,专案组得知犯罪嫌疑人出现在丹阳,决定收网。
6日中午11时,办案民警赶到犯罪嫌疑人暂住的后巷镇一出租房,发现只有郑某某一人在,担心贸然出手会使得姚某闻风而逃,几名民警便分散在车里、楼道口、路口守候蹲守。傍晚6时许,老练的郑某某突然警觉起来,准备从小路溜走。“郑某某比较狡猾,他要是跑掉就麻烦了!”路口蹲守的高淳分局刑警大队民警梅中原当机立断,将郑某某扑倒在路边的小水沟。随后不久,回出租屋的姚某被继续守候的民警顺利抓获。办案民警当场缴获起子、钥匙等作案工具10余件。
据了解,郑某某此前曾因抢劫被判处十几年徒刑,出狱后两人在网吧相识。今年7月,囊中羞涩的两人决定铤而走险,瞄准了一些店铺,“很多小店夜间往往无人留守。”白天踩点,晚上行动,最多一晚偷3-4家,偷完就走,先后作案20余起。不料,在南京高淳“冒了个泡”就“栽”了。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查中。
白天打工晚上做贼14年里作案200余起的“双面人”落网
白天,胡某是吃苦耐劳的农民,帮人挖树打零工,一到夜晚,则成了贼,目标直指无人居住的“空关房”。
今年9月3日夜晚,53岁的胡某再次“出手”,撬窗入室,潜入南京高淳区固城镇双全村赵某家,偷了几百元现金和鸡鸭2只。9月16日,南京警方成功侦破此案,抓获14年间作案200余起的犯罪嫌疑人胡某。
由于当前农村有不少青壮年外出务工,或者在城里租房陪子女读书,农村的房子常常成为“空关房”,数月无人问津。这样的房子在胡某眼里,却成了“发财”的好地方。
2002年开始,胡某先是选择在南京郊区作案,逐渐向南京周边安徽省宣城延伸。手法也多种多样,撬锁、翻窗,随机而为。事先并不踩点,而是凭经验随机选择无人看管的房子,每到一处,不管是现金还是首饰、家养的鸡鸭,都是他的目标,甚至水果、孩子喝的儿童乳制品,他也从来不挑剔,从容吃掉喝掉后才离开。
南京警方通过对胡某犯罪行为的认真细致勘查,成功串并2002年以来至今发生在南京及周边等地区夜间入室盗窃“空关房”案件200余起,涉案财物价值50余万元。
据南京高淳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汪光平介绍,目前该区已经实现了监控“村村通”,“监控显示案发当晚一名五旬男子在附近转悠,凌晨时分出现在案发村子,且车子不开灯,明显有问题。”
9月16日上午,办案民警通过走访获知该男子是该市溧水区晶桥镇的胡某,随后着手组织实施抓捕。16日晚8时许,民警在胡某家中将其抓获,当场缴获作案用摩托车一辆。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在遇到入室盗窃等案件后,市民事后一般都会有些后怕:要是在家正好堵上了小偷怎么办?小偷进屋了不光拿东西还要侵犯我的人身安全该怎么办?
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副局长管建平表示,遭遇入室盗窃等案件市民应沉着应对,千万不可一时冲动,尽量“智取”,避免让盗窃分子走上极端,产生明抢的恶念,将盗窃演变为抢劫,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在侦破“空关房”系列盗窃案时,南京市高淳区一名独居的七旬老太因机智应对,从而“吓退”了犯罪嫌疑人胡某。当晚,胡某正翻墙入室准备实施盗窃时,独自在家的老太太听到了动静。意识到进了贼,老太太故意大声喊道,“老头子,有人在敲门,你快去开门!”从而惊退了胡某。
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王来福表示,夜晚如果遇到入室盗窃等案件,在情况不明情况下,可以先关上卧室房门,首先确保自身安全,避免引发人身伤害。同时,市民可以采取咳嗽几声,故意大声说话等方式,吓跑窃贼。如果家中无人时遭遇盗窃,发现后应立即报警,一定不要翻动现场。如果遭遇入室抢劫,受害人应避免和歹徒正面冲突,以确保人身安全。同时,邻里之间应互相照应,当遇到陌生人在住所附近徘徊时,一定要多加小心,必要时进行询问或拨打110报警。(完)
编辑: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