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警方处置家庭暴力警情新规范出炉
26.05.2016 18:22
本文来源: 公安厅
近日,《南京市公安局处置家庭暴力警情工作规范(修订版)》(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出炉,此举是南京市公安局为适应配合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而进行的一次重新修订。
据了解,南京市公安局在出台《工作规范》之前,主动向南京市妇联征求意见,“妇联邀请了相关专家进行了认真研讨,最终修改了6处,市公安局采纳了我们提交的全部6条建议。”
与修改前的《工作规范》相比,修改后的《工作规范》第六条增加了“社区民警应当及时与当事人对接,并在一个月内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并根据回访情况会同妇联、社区、基层司法行政、人民调解委员会继续做好工作。”第七条“在家庭暴力警情中存在以下情形的,民警在处警时应当重点防范”中增加了“施暴者经常跟踪、监视、监听受害者及其近亲属,或用其他手段限制受害者及其近亲属人身自由的”这一条款。
南京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教导员庆智伟解释道:“增加的这两处都是为了更精确地对施暴者进行风险评估,最大程度的保护受害者。”
庆智伟表示,《工作规范》能让民警在家暴案件的接处警时更加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我们还特别制作了像笔记本大小的家暴告诫书,便于民警上门执法,告诫结束后,告诫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公安机关存档;一份交居(村)民委员会,由妇联组织协调街道、社区共同掌握;一份交被告诫人,如被告诫人拒绝接收的,应在见证人见证的基础上,做备案登记。”
近期,南京市公安局已经印制了1000余册《工作规范》,将分发给全市188家派出所,28个警务工作站和其他驻守站点,确保一线民警能在第一时间获得处理家庭暴力案情的最新工作规范。(南京市局)
本文来源: 公安厅
26.05.2016 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