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消防部门加强文保对象防火保障
14.03.2016 19:14
本文来源: 公安厅
为加强对名城、名镇、名村、历史地段及单体保护建筑等保护对象的消防工作,日前,南京市消防支队与市规划局会商研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联合制订发布了《关于制定南京市历史文化保护对象防火安全保障方案的衔接办法》。
该办法将历史文化保护对象分为历史地段和保护建筑两类,要求各类保护对象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规划建设应当符合现行规范、标准要求,若涉及历史文化保护需要,可编制防火安全保障方案。对涉及历史地段消防车道、室外消防设施不足的,需将防火安全保障方案纳入该历史地段保护规划一同编制,要因地制宜使用微型消防站并减少室外消火栓布置间距;根据房屋建筑面积,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消火栓箱,在供参观游览的开放场所,要设置人流疏散通道;对保护建筑室内消防设施不足的,应结合修缮项目设计方案,编制建筑单体防火安全保障方案,并不应破坏历史建筑原有风貌及结构,不改变原建筑技艺。同时,通过方案审查、工程验收等环节的工作联系,规划、消防部门联合对防火安全保障方案组织审查,确保消防安全措施落地见效。(南京市局)
本文来源: 公安厅
14.03.2016 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