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民警方便群众证明“你妈是你妈”
办理户口迁移无法提供相关资料也有解法——
近日,李克强总理谈到关于“如何证明你妈是你妈”的“笑话”引起人们热议。想要证明“你妈是你妈”最好的方法就是亮出户口本。可若是公安机关在办理户口迁移时,遇上了不能证明亲人关系的问题,那又该怎么办?
近日,刚刚获得“石城百名杰出青年卫士”的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民警吴梦珊通过一张残疾证的证明,帮助市民张女士,与母亲在户口本上“团聚”。
女儿尽孝
想将母亲户口迁入
5月5日,家住南京市秦淮区的市民张女士来到秦淮公安分局人口大队户籍服务中心为母亲办理迁户口业务。张女士母亲身体瘫痪,在老江浦地区空挂户多年,每次就医报销都很不便,需要张女士江南江北跑来跑去。好不容易等到南京市户口通迁,张女士便想到将母亲的户口迁到主城区。
张女士向服务中心吴梦珊详细解释了自己户口的经历。原来,张女士一家早年下放扬州市宝应县,父母的户口也随之迁了过去,而后才生下了哥哥和张女士。
上世纪80年代初,政策发生变化,一家四口分批次,先后将各自的户口迁回了南京,其中张女士和哥哥、父亲的户口落在了一起,而其母亲的户口落在了另一个集体户上。
没有任何证明
母亲户口难落女儿家
户口迁回南京后不久,张女士的父亲便去世了。张女士现在想要将母亲户口迁回南京,就必须出具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原始户籍档案、职工履历表、公证书等材料证明张女士与其母亲的母女关系。可当年,张女士兄妹出生在农民家里,当时根本没有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加上张女士母亲病退多年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职工履历表也无法提供。
像这样完全无法证明母女关系的情况,在户籍窗口工作5年多,办理过各类市内外户口数万份的吴梦珊,也是第一次见到。
经过查询吴梦珊发现,张女士父母下放时户籍各自落在两个不同的集体户口上,一家人从来没有共同落在一户的情况,根本看不出来张女士母亲与家人的关系。好不容易查询到的一份张女士父亲的户籍底档,却发现这份档案中对其配偶子女的情况只字没提。如何证明张女士的母女关系,成了拦在正常办理户口迁移路上的一道坎。
民警细致核对
一张残疾证帮张女士圆梦
仅仅因为无法提供母女关系证明而导致户籍无法迁入的确不近人情,不符合公安机关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带着一丝不苟的精神,吴梦珊再次细致检查了张女士带来的材料,其中一份张女士哥哥几年前办理的《残疾人证》引起了吴警官的注意。
在监护人一栏中写着张女士母亲孙某的名字。吴梦珊立刻想到,残疾人的监护人肯定不是乱填的,大多为其直系亲属,那么在残联的相关申报档案中是否有证明两人母子关系的材料呢?
吴梦珊的想法令张女士欣喜不已,他们立刻赶到了秦淮区残联,将当时申请残疾人证的申请表档案复印了出来。材料中明确写清楚了张女士母亲和哥哥之间的关系,随之张女士苦恼的问题迎刃而解。经过努力当日便顺利办结了张女士母亲的户籍迁移手续。
张女士拿到了户口簿对吴梦珊连声感谢,她说:“这么多年来,我们一家的户口终于团圆了。没想到我烦恼的问题,在你热心细心的帮助下这么快就解决了,真的是太感谢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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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20:08 12.05.2015 南京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