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在南京新就业大学生及农民工可享租房补贴

22.07.2016  11:39

7月1日起,在南京工作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大学生、农民工可以申领住房租赁补贴了。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4个月,实行按月补助、按季发放。

按照该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公租房货币化保障的实施意见》,符合条件的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需求,自主选择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鼓励其选择租赁补贴保障形式。

大学生申领住房租赁补贴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在南京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具有南京户籍且住房困难或者非南京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

补贴标准为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和技师每人每月600元。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向就业创业企业纳税所属区(园区)或其他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址所在区(园区)人社部门提出租房补贴申请,填报申请表并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等证明材料。

申领租赁补贴的农民工必须在南京稳定就业,且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或者符合本市积分落户基本条件;收入符合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农民工住房租赁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20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18元/月/平方米,连续领取租赁补贴期限最多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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