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恢复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02.03.2016  11:00

  本报讯(记者张源源)近日,经中央文明办组织复查,报中央文明委领导批准,我市“全国文明城市”资格获恢复。“全国文明城市”这一称号含金量高、创建难度大,是反映一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及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2013年10月,南京因发生《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一票否决”相关事项,被中央文明办停止全国文明城市资格。两年来,南京秉承“创建目标不变、创建信心不减、创建标准不降、创建干劲不松”的工作要求,全身心投入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此次顺利复牌,充分体现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显著。

  “停牌”两年来,南京始终紧抓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放松,在深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推进志愿之城建设、开展专项城市环境整治等领域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春节前,中央文明办与环保部、国家统计局相关司局组成专项督查组,通过实地暗访、调研考察、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我市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据了解,专项督查组在南京通过步行观察,乘坐公交、出租车等方式,走访了玄武、鼓楼两区30多条街道小巷、5个广场、6所学校、6处旅游景点、5个商场超市、20余处公交站点、5个窗口单位等部门,暗访途中与多位市民进行交流,全面深入地了解我市两年来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督查组暗访发现,我市环境卫生情况总体保持良好,主次干道、大街小巷、商业街区、景点景区、公共场所干净整洁、环境优美,为广大市民创造了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暗访区域的建筑围挡、公共广场、城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点等点位中,随处可见平面广告、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进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展示,我市营造的核心价值观宣传浓厚氛围获督查组认可。

  南京市民的高素质在中央文明办督查组的暗访中也得到认可。在重点交通路口、主次干道,督查组发现市民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性较高,绝大多数按照信号指示灯过马路;南京司机“礼让斑马线”的文明之举也获督查组“点赞”。

  暗访调研结束后,中央文明办专项督查组召开工作座谈会,对督查暗访情况进行反馈。督查组认为,南京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排头兵,是首批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的省会城市,是省会城市中创建先行者。虽停牌两年,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建目标不变,创建干劲不松,全市创建工作做到了基础深厚,重点突出,举措有效,成绩显著。

  由于创建工作不但没有停步,而且还有了新的提升,南京顺利实现复牌“全国文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