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认定工作启动
01.08.2015 00:01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30日,南京市人社局下发关于开展南京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认定工作的通知,明确从今年起,开展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认定。
申请认定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创业载体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设立,有明晰的产业定位和发展规划,符合南京市产业布局,载体运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边界清晰、相对集中、法律关系明确、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运营2年以上,经营规范,财务收支状况良好,建立了完善的创业园管理和服务体系;在园孵化运营的留学人员企业原则上不少于企业总数的30%,且留学人员企业总量不少于30家,企业带动就业效果明显;毕业留学人员企业累计不少于10家,或近三年毕业留学人员企业累计不少于5家;在园留学人员企业合法经营,用工规范,按时足额交纳各项税费和社会保险等。
申请对象可登录南京国际人才智力网下载并填写申请表。通过认定的创业载体,授牌“南京留学人员创业园”,市财政给予30万元建园奖励;对特别优秀的,给予50万元建园奖励。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01.08.2015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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