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启运港退税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15.06.2015 10:58
本文来源: 财政厅
2014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正式行文将南京龙潭港列入启运港退税试点范围。2015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第9号公告,确认南京市验核上报的首批享受启运港退税政策的10户运输企业、31条运输船舶名单。目前首笔退税已成功办理完毕。5月,南京市配套出台《南京市鼓励开通南京龙潭港—上海洋山保税港启运港退税直航航班暂行办法》,目前各项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启运港退税是指以上海洋山港为中转港的外贸出口货物,经确认自启运港(龙潭港)发运即视同出口,出口企业即可申请办理退税手续。南京市启运港退税政策的顺利实施,有助于缓解出口企业资金困难,降低出口企业运输成本,有利于发挥南京集装箱江海转运主枢纽港优势,稳定航运格局,从长远看,对于推进南京长江航运物流中心建设,提升长江经济带建设中南京的战略地位有着重要意义。近期,我们将会同口岸、海关、国税等部门,做好第二批运输企业和运输工具的验核上报工作。本文来源: 财政厅
15.06.2015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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