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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南京市公安局由南京市公安局机关和20家下属基层预算单位组成,单位性质均为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均为全额拨款。
其中,20家基层预算单位是: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察局、南京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南京市公安干警中等专业学校、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南京市公安局化学工业园区分局、南京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南京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南京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南京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南京市公安局治安巡逻管理警察支队、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南京市公安局特警支队。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公安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统一领导,指挥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及时提供相关重要信息,分析、研究对策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公安民警队伍的管理、教育和训练工作。
4、受理公民报警求助;依法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预防、打击恐怖活动。
5、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枝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6、负责由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依法承办全市强制戒毒审查批准工作;负责市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建设和管理。
7、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承担车辆、驾驶员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8、依法管理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我市居留、旅行有关事务。
9、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10、负责来宁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及其他重要警卫任务的组织协调。
11、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制定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等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2、指导、监督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3、组织开展全市公安警务督察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
14、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专项经费管理等警务保障工作。
15、领导全市消防部队建设、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对武警支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16、领导森林公安机构实施有关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执法工作。
1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年度工作任务
2015年,全市公安工作的总体目标和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四个全面”总要求,以推进“四项建设”为载体,以“民本警务”深化年为主题,善于运用改革和法治双轮驱动,完善“一体两翼”工作布局,突出能力建设,注重机制创新,强化风险管控,狠抓责任落实,努力再创平安南京、法治公安、过硬队伍建设“三个新佳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群众满意的安全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主要是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立足民意需求深化“民本警务”,以更大作为实现群众满意。以“民本警务”品牌评选活动为动力,深入开展“民本警务”深化年活动,不断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重点是突出问题导向,把“民生五案”集中整治行动作为“民本警务”深化年的第一仗,以打开路,打防并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实实在在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突出项目推进,对62个已有品牌要进行专业深化、推广普及,同时加强调研论证和跟踪指导,做到边推进、边总结,边完善、边提高,切实形成一批新的品牌。突出改革创新,围绕公安部和省厅确定的改革任务,抓住难点、集中攻关,努力在户籍制度、行政管理、执法制度、警务公开等重点项目上率先取得突破,确保最大限度服务民生、惠及民生。二是立足风险管控保障平安南京,以更实举措维护和谐稳定。积极适应新常态下维护稳定形势的新变化新特点,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扎扎实实抓好安保维稳各项措施的落实。重点是:完善反恐维稳体系,突出抓好情报网建设,坚决防范打击渗透破坏活动。升级治安防控体系,深化巡逻体制重组,完善等级勤务、监巡对接、机关夜巡、应急联动“四大巡防机制”。优化侦查打击体系,科学划分侦查警种和派出所办案权限和责任,探索推行执法办案积分制,进一步落实破案责任,同时大力加强刑事技术建设,最大限度提升打击效能。三是立足实战高效开展“四项建设”,以更优路径构建现代警务。把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作为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工程,力争每年有进步、三年大提升。主要是:在基础信息化方面,按照全警采集、全警录入、全警应用、全警受益原则,加快警务综合平台3.0版建设,重点抓好信息采集、平台资源整合以及新科技手段开发应用等工作,实现基础工作与信息化的高度融合。在警务实战化方面,建立不少于200人的处突机动队,健全完善快速高效的指挥处置机制、科学灵活的勤务运行模式和支撑有力的实战保障体系,确保关键时刻能打仗、打胜仗。在执法规范化方面,按照“统一审核、统一出口”的要求建立案件管理中心,加快研发“执法办案信息公开”系统,着力提升执法质量和水平。在队伍正规化方面,探索开展“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试点,推动警力下沉和动态调整,同时积极推进警辅人员规范管理。四是立足忠诚可靠推进职业建警,以更严标准打造过硬队伍。以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为标准,不断提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重点是:坚持政治建警抓根本,开展理想信念、“三观”、宗旨和忠诚教育四个主题教育活动,坚定“主心骨”,筑牢“压舱石”。强化严格管理转作风,狠抓作风建设和日常养成,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和“四有”要求,不断完善具有南京公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改进职业培训提素质,按照新《训练条令》要求制定实施细则,分级分类迅速启动大轮训工作,改进训练方式,确保案例教学不少于总课程30%。加强典型激励树正气,突出为民服务主题、窗口单位主体、党员干部主导,抓好典型选树和宣传工作。紧紧围绕近期涌现出的建邺分局指挥室主任程航同志这一重大先进典型,在全局广泛开展学习活动,弘扬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
四、2015年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全系统部门预算总额340201.24万元,其中:局机关37459.86万元,下属单位302741.38万元。
本年度收入预算中,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0410.92万元,其他收入39790.32万元。
本年度支出预算中,其中:基本支出261612.9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4777.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417.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418.73万元;项目支出70853.26万元;其他支出(不可预见费)7735万元。
五、对本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1、各项非税收入情况
南京市公安局实行“非税收入收支脱钩”政策。公安部门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按规定全额缴入财政。非税收入征收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有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机动车号牌工本费、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驾驶证工本费、驾驶许可考试费及其他缴入国库的公安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有交通罚没收入和治安罚没收入。
2、支出预算的各功能科目所反映的本系统支出内容
本年度一般支出预算300410.9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87647.7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43万元,机关服务900万元,治安管理545万元,国内安全保卫55万元,刑事侦查30万元,经济犯罪侦查40万元,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30万元,禁毒管理180万元,道路交通管理2810万元,反恐怖376万元,居民身份证管理590万元,拘押收教场所管理3275万元,警犬繁育及驯养150.70万元,信息化建设5723.3万元,其他公安支出56077.43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9403.80万元,住房公积金11883万元,提租补贴4494.96万元,购房补贴5556.03万元。
3、项目预算的详细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45411.42万元,其中非涉密项目经费 9056万元,明细如下:
(1)公安社会管理和社会救助类经费152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执法、犬类管理工作、122社会求助热线、户政管理等方面。
(2)公安业务装备及设施更新维护类经费6074万元,主要用于地铁公安设施维护、基层所队规范化建设及维修及日常警用装备购置。
(3)公安部门运行管理类经费1462万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干警专项业务培训等方面。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数为16563.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240万元、执法执勤用车购置更新经费3143.04万元、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11901.20万元、公务接待费1279.60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
1、由于我市公车改革方案尚未出台,目前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仍按零增长原则编制,改革方案正式出台后,将对相关预算适时调整。
2、因公出国(境)费预算由财政统一扎口管理,年初不下达到我局,在年度执行中,将根据实际审批情况据实安排。
附件: 1、2015年市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5年市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2015年市级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南京市公安局
2015年3月20日
南京市公安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南京20:55 20.03.2015 南京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