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将严查“车窗抛物”

04.05.2017  23:42
沪宁高速南京段主线加连接线双向共52公里长,车流量日均3万辆左右。据介绍,根据沪宁高速养护排障中心的数据,这两年,沪宁高速南京段每年产生约100吨垃圾,除了部分因货车捆扎不牢抛洒的货物外,绝大多数是司机和乘客丢的废弃物。但在2012年,沪宁高速南京段一年的垃圾量为40吨左右。 连接南京主城区至禄口机场的机场高速上,生活垃圾也不少。机场高速上垃圾比较多,除了每天早上清扫车上路清扫外,还需要环卫工在路面捡拾。但是,由于高速公路车速快,环卫工工作时常会遇到危险。   “车窗抛物”有很大的交通隐患,特别是在高速行车过程中,车辆速度较快,抛物砸中车辆可能将导致车辆受损。后车为了紧急避让前车抛出的物品,采取猛打方向等避让措施,也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抛出的烟头如果落在草坪或货车的货物上,还可能引发火灾。 取证难 交警查处遇尴尬 车窗抛物,无论在市区道路还是在高速公路上,都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且存有交通隐患。然而,执法并不容易。“车辆流动性强,交警巡逻不可能面面俱到。查处此类违法行为有一定难度。”相关人士说,再加上从车内扔垃圾是一瞬间的动作,他们查处时也常遇到取证难的问题,除非执法记录仪正巧拍到“扔” 的那一瞬间。此外,如果垃圾是从公交车上扔下来的,哪怕执法记录仪拍到了车牌号和扔垃圾的经过,但车上那么多乘客,也很难确定是哪位乘客所为。 对于这种尴尬,交警表示,不随手扔垃圾是最起码的文明素养,希望市民维护交通环境。交管部门一方面将加大宣传力度,告知驾驶员开车时往窗外扔垃圾是违法的;另一方面,也会加大查处力度,比如高速民警的警车上装有行车记录仪,如果发现前面有车乱扔垃圾,民警会进行录像取证,并通知前方收费站进行拦截。因乱扔垃圾引发交通事故,扔垃圾者也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不论是司机还是乘客都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否则可对司机处以50元罚款,对乘客罚款20元。交管部门表示,为了加大对车窗抛物这一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未来不但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还将对车窗抛物相关人员通报单位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