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南京警方接到扬州市民周某报警称,妻子带着5岁大的儿子在年前离家出走,怀疑她藏在了南京的娘家。民警赶到周某妻子的娘家,获悉其因遭遇家暴不得已为之。随后民警向周某开出了一张家暴劝诫书,告知其家暴是违法行为,希望他以后好好对待自己家人,周某也当着民警的面写下保证书。
据了解,去年1月3日,南京市公安、司法、妇联联合启动家庭暴力告诫制度,正式在全市182个派出所展开这一工作。由公安机关对违反法律、违规的轻微家庭暴力行为,采取书面告诫的方式对当事人进行警告和训诫,以达到教育和震慑的双重效果。去年1至11月,南京市公安机关共发放家庭暴力告诫书313份,其中夫妻间暴力288份,父母对子女6份,子女对父母14份,兄弟姐妹间5份。这些收到告诫书的家庭,没有再发生二次暴力。南京实施的家暴告诫制度在全国引发关注,去年底被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并当选为2014江苏省“推动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十件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