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台推进港口物流快速健康发展意见

06.07.2015  13:16

6月29日,南京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港口物流快速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强化规划引领、支持疏港公路铁路建设、支持老港区码头搬迁整合、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提升航运服务功能、加大专项资金扶持力度、加快集装箱内陆港建设等七个方面提出了扶持发展政策,并提出,设立南京港口物流发展专项资金,每年额度不少于7000万元。

      这是南京市为抢抓国家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机遇,进一步推进南京港口物流快速健康发展,推进海港枢纽经济区和南京长江航运物流中心建设的又一有力举措。

该意见要求实施区港联动,以区为主,按规划统筹推进集疏运、港口、物流园区、支持保障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有效保障港口岸线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对南京港新港区的港口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予以优先考虑。建立口岸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加快推进区域通关一体化及电子口岸建设。同时,该意见提出:设立南京航运交易中心,并争取江苏省政府支持,将其列为省级航运交易中心;设立南京港口物流发展专项资金,每年额度不少于7000万元,主要用于培育集装箱航线、吸引长江中上游地区集装箱在南京中转、集装箱水铁联运、“龙洋直通”退税直航航班、重点物流场站、内陆港、信息化、港口节能减排等项目补贴。      (戴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