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全方位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09.06.2015  13:33

  新苗、向阳花、雨露、蒲公英、茉莉……都是江苏省南京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的名字。南京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如春日暖阳下的田野,欣欣向荣,生机勃勃。“六·一”儿童节前夕,记者走进南京市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进行了采访。

  “青雁”助力,失足少年终圆大学梦

  一年前,小李是鼓楼区检察院受理的一起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那时的他正值高三,因为一时的贪念盗窃了同学的一部手机,触犯了刑律。

  该院未检科的检察官接手案件后,发现小李有些自闭,抵触情绪较大,经院领导同意后,该院指派青雁青少年权益保护中心的司法社工介入,案件承办人配合进行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和帮教工作。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和评估,青雁中心的社工们一致认为小李再犯可能性较低,并出具了评估报告。该院经过研究,采纳了评估意见,对小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于面临高考的小李,办案检察官和社工用专业方法帮他减压,并在学业上给予了很大帮助。六个月考察期结束时,小李大学录取通知书也正好寄到,这个失速的“青雁”终于没有错过人生中最关键的一次“迁徙”。

  小李的故事,只是“青雁”工作的一个缩影。2013年12月,鼓楼区检察院与南京理工大学、鼓楼区民政局等单位共同设立了青雁青少年权益保护中心。中心成立以来,通过引入司法社工专业服务模式,实现了司法工作与社会工作的有效对接,开辟了一条对涉罪未成年人专业化、社会化的帮教、预防之路。截至目前,该中心已帮教涉罪未成年人13人。

  “雨露”滋润,被伤害的幼女摆脱心理阴影

  8岁的小雨是一起猥亵儿童案的被害人,她在小区内独自玩耍时,被犯罪嫌疑人吴某哄骗至偏僻处对其实施了猥亵行为。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鉴于小雨心理受到的严重创伤,该院未成年人检察“雨露工作室”邀请高校心理专业研究生,结合案件经过,采取沙盘模型治疗方法,帮助其摆脱案件产生的不良影响。

  “雨露工作室并不设在检察院内,而是设在辖区西善花苑社区内,这样做既降低了司法参与的严肃性,也方便了群众参与。”该院未检办主任徐嘉嘉说,沙盘模型治疗方法是近年来新兴的一种心理治疗方法,通过观察当事人在沙盘中树立的环境与人物,掌握当事人的心理,有效引导当事人走出心理困境。“两年来,利用这一治疗方法,我们已经成功为两名未成年女童进行了心理治疗。雨露工作室并不限于沙盘治疗,也是涉案未成年人矫治、疏导和帮教的场所。”徐嘉嘉介绍道。

  “新苗”护春,和解保住学子前程

  新苗工作室是南京市栖霞区检察院创办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其负责人是未检科科长关新苗。

  “未检办成立以后,我一直从事未检工作,正好我的名字与工作室创意吻合。当然,这主要是取未成年人像初生的小苗,需要全社会的关爱和呵护之意。”对记者“起名‘新苗’是不是借用关新苗的名字”这个问题,关新苗回答说。

  据关新苗介绍,2013年,该院牵头公检法成立全国首家青少年刑事和解中心,新苗工作室的主要工作是主导或配合青少年刑事和解中心的刑事和解工作。

  2014年,高校大三学生江某,偷窃了四名同学的手机等物品。通过青少年刑事和解中心这一平台,在新苗工作室的努力下,取得了四名被害人的谅解,检察院在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经与该校协商,学校同意江某在校继续学习,保留了江某的学籍。

  近两年来,新苗工作室利用青少年刑事和解中心,成功办理检察环节刑事和解案件12件27人次。

  “除以上介绍的几个工作室外,全市检察机关还打造了帮教主题多元化、所附条件多样化、考察模式的‘蒲公英工程’,推动少儿法律意识养成的‘陶娃法治学堂’等。”南京市检察院未检办主任余红说,2012年,南京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成立后,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的改革与创新,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有序开展,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