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工资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暨经验交流会在徐州举行(组图)

22.04.2015  11:41
全省工资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暨经验交流会在徐州举行(组图) - 总工会
全省工资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暨经验交流会在徐州举行(组图) - 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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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4月21日,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在徐州市召开全省工资协商集中要约行动暨经验交流会,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总结推广徐州市工作经验,研究部署进一步依法推进、依法规范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做出努力和贡献。

会议由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副主席、省总工会副主席王爱平主持,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副主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省总工会副主席周英出席并讲话。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副主席、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朱波,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束志明,徐州市副市长王安顺出席会议,各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负责人及三方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人员,部分省产业工会负责人,徐州市所辖各县(市、区)总工会主要负责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负责人等共20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还特别邀请了部分在徐的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会指导。

周英在讲话中指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刚刚下发的《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是指导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纲领性文献。省委主要领导,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对贯彻落实好中央文件精神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要深刻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和把握中央关于构建劳动关系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进一步推动依法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企业民主管理,切实保障好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要把贯彻落实好中央文件精神,作为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省情实际,尽快制定具体贯彻实施意见,以更高的重视程度、更实的工作措施,开创全省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新局面。

周英要求,要以贯彻中央文件精神为新机遇、新起点,进一步加大依法推进、依法规范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力度,贯彻以人为本要求,把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工资利益问题,作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贯彻共建共享要求,推动企业与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坚持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不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增强实效性,突出处理好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的量与质、点与面关系,提高规范建制水平,更加注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集聚社会共识与合力,加强业务培训和实践经验的总结与分享,促进提高协商能力与水平、协商质量与效果。

王安顺在代表徐州市委、市政府的致辞中介绍说,近年来,徐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全市日益形成并巩固“党委重视、政府主导、工会推进、各方配合、企业全面实施、职工积极参与”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格局。徐州市工资集体协商立法工作已顺利进入市人大常委会二审程序,有望在今年实施。

会上,与会领导共同按下2015年全省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启动球。工会和企业方代表宣读了全省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应约倡议书。徐州市和云龙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以及外资企业代表、业主代表、集体协商指导员代表等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介绍了经验。摘要发布了徐州市企业经营者、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感言与体会、意见与建议。集中展示了徐州市20个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图片资料。

王爱平指出,会议选择在徐州市召开,立体展示徐州市全面推进集体协商的工作经验和系列成果,以期给各地工作理念上的启迪、工作思路上的拓展和工作举措上的借鉴。全省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要进一步增强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普遍深入推进工作集体协商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周密设计、精心开展集中要约行动为抓手,进一步扩大社会共识,集聚社会合力,提高重视程度,完善推进措施,细化工作要求,推动规范建制,促进提质增效,更好地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林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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