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报:盐城市大丰区:食药普法惠及百姓生活

30.09.2016  18:41

  9月14日,盐城市大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城东、城西分局联合在该区施耐庵公园开展了食品药品法律法规服务,4名行政执法人员、12名执业药师、16名医药志愿者一字排开,为城区居民普及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知识、提供药事服务。
  前不久,家住盐城市大丰区长乐小区的张建军在某药店购买了一袋碳酸氢钠粉当酵母做馒头。他在做馒头时,购买的碳酸氢钠粉始终没有发酵,后来发现包装袋上写的竟然是滑石粉。他判断营业员把滑石粉当成了碳酸氢钠粉,于是到药店要求当事人讲明情况并赔偿损失,遭到药店拒绝。普法人员听完他的诉求后,向他讲解了如何利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表示协助调解。“一直以为找不到投诉说理的部门,现在有了投诉部门的电话号码,也知道该怎样依法维权了。真没想到,普法人员这么‘给力’。”张建军脸上露出了赞许的笑容。
  听说有执法人员和志愿者来公园举行食品药品普法公益活动的消息,城区的部分居民早早地就来到了咨询现场。“我的消费权益被侵害了,该到哪里维权?”“药店将过期失效药品卖给我,我想投诉、举报,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用药引起的不良反应能否索赔?”“医生对患者过度用药怎样维权?”“在农产品种养殖中非法添加和使用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怎么处罚?”……咨询现场,该区群众提出了许多平时遇到的难题,一一向普法人员求教。
  “每年,我们都要深入基层开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把普法宣传工作由‘软任务’变为‘硬指标’。”城东分局副局长刘蕾说。近年来,该区基层分局把“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等普法活动平台,通过电视公益广告、手机短信、药店显示屏广告、演讲比赛和食品安全文艺巡演等形式,补齐百姓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短板。
  城东分局局长袁大胜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当前,群众通过法律法规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越来越多,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执法人员下基层帮助调解,甚至有更多的群众希望和我们的行政执法人员搭建探讨、沟通解决问题的平台。下一步,我们将践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增强食品药品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笔者在活动现场看到,咨询台旁边还竖立着16块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普法知识宣传展牌,众多群众在一幅幅图文并茂的普法展板前驻足阅览。(周 欣 郝家耕)
                               (中国医药报,2016年9月28日,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