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区院:“五项举措”加强聘用制书记员队伍建设保障司改
玄武区院被确定为全省8家司法改革试点院后,针对辅助人员对员额检察官配比不足问题,主动作为,采取五项举措,加强聘用制书记员队伍建设,成效明显。
一是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书记员“入编”。该院根据核定的政法专项编制数和实际在编人数,测算出书记员的需求数,主动积极向区党委、政府办公会专题汇报司法改革对书记员配比要求,商请区组织、人事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最终确定全院聘任制书记员编制数量由9名增加至26名,聘用制书记员的人事、经费纳入区政府财政预算,由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管理,书记员“入编”举措极大稳定了队伍,保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实施。
二是把好聘用“入口关”,好中选优。通过统一组织笔试、计算机技能测试、面试和纪检监察全程参与等程序方式,对63名报考人员择优录用19名,转岗7名。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占82.2%,硕士学历人员2名,法律专业占62.2%。
三是强化岗前培训,明确职责。 针对检察业务的特点,该院开设检察纪律教育、部门职能介绍、书记员基本技能、公务员基本礼仪、保密教育、卷宗装订以及军事训练等课程,理论讲授与实践操作相结合,贴近实务、具体实用。同时,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验收,确保新进书记员尽快熟悉检察机关工作职能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纪律观念。
四是做好“传帮带”,增强素能。 新进人员经过统一培训分配至科室后,由科室领导根据个人的专业特长,为每名新进书记员指定一名业务骨干具体指导,实施一对一“导师制”,对新进书记员实行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结对培养。
五是健全制度规范,实施“淘汰制”。 制定《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及《考核办法》,明确岗位职责,严明纪律要求,建立奖惩标准,明确工作年限与薪酬档次,对连续三年获评“优秀”的书记员提前晋升工资档次,并进行物质奖励;推行“挂牌”上岗管理,接受内外监督;建立考核考评淘汰制度,新任聘用书记员采用10%的淘汰率,对聘后年度评为不称职提出警告,直至解除聘用关系。目前,该院聘用的26名书记员已全部到岗,运行状况普遍反映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