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邗江区狠抓五项制度建设提升投资审计质量

31.10.2014  15:25

  今年以来,扬州邗江区审计局在政府投资审计工作中,围绕提升审计质量,通过及时制定五项制度,在中介机构考核、协审项目确定、疑难问题解决等方面进行刚性约束,以制度建设推进投资审计科学化、规范化运行。
  一是实行中介协审机构末位淘汰制。通过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协审工作考核办法》,从审计效率等五个方面入手,对每一个项目实施跟踪考核,并在年终根据各协审中介机构的综合得分,实行末位淘汰,同时将考核结果抄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二是实行协审项目公开摇号制。通过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协审任务分配办法》,规定所有项目均以摇号方式确定协审中介机构,并在摇号结果产生后,经中介机构代表和局纪检组、监察室、法制科、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人员签字确认后当场予以公布。截止10月底,共组织开展5次公开摇号,现场确定了49个政府投资项目的协审中介机构。
  三是实行疑难问题专家协商解决制。通过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成立由区内各建设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和监管单位业务骨干组成的审计专家委员会,对合同、招投标等文件的理解存在分歧,被审计单位提供材料不充分、不明确、技术上难以界定,金额较大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等计价依据存在较大争议等疑难问题进行会商解决。截止10月底,委员会共召开4次专家协调会议,成功解决百祥路绿化一标段苗木价格和土方价格、引潮河河道景观工程风韵段一标和二标苗木价格等14个2010年以来的项目遗留问题,并实现审减财政建设资金近800万元。
  四是实行项目分类管理制。通过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分类组织实施和归档资料管理办法》,明确送审结算金额在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下的单项工程,采取委托中介协审机构独立实施造价审核的方式,并就审计质量提出了具体要求。
  五是实行项目内外三级复核制。通过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质量管理办法》,在实行审计组、法制科、局分管领导外三级复核的基础上,明确三名审计人员具体负责土建、市政、绿化三大工程的专职复核,形成了项目具体负责人、专职复核员、部门负责人的内三级复核机制,有力地保障了审计项目质量。(乔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