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亭湖区制定出台了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

02.09.2016  16:03

  今年,亭湖区被省列为全省首批15个省级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创建单位。该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调研,科学部署,多次召开研讨会,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下发给各实施镇。 

  《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创建目标,到2017年底,全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达80%,基本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其中,水稻和小麦耕整地、种植、植保、收获、烘干、秸秆处理六大环节机械化水平分别达98%、80%、90%、98%、70%、90%以上。 

  《实施方案》中确定了时间表,共分一年期和两年期两个梯次创建,其中2016年3月—2016年12月,黄尖镇、盐东镇完成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创建工作;2016年3月—2017年12月,南洋镇、新兴镇、便仓镇完成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中列出了具体实施内容和工作重点,该区将水稻机育插秧、小麦机(条)播、高效植保和粮食烘干等四大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推广作为工作重点,加大水稻机种(机插秧)、小麦机(条)播、高效植保、粮食烘干等机具装备的推广,重点发展高性能乘座式插秧机和集中育供秧技术示范推广,稻秸秆还田(犁耕翻还田)集成小麦精量机条播技术,高地隙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牵引式喷杆喷雾机和无人机等高效植保机械,以及粮食产地机械化烘干技术。 

  《实施方案》中明确了财政扶持政策,重点对新购置六行(含)以上乘座式插秧机,且当年本地机插秧单机作业量达500亩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单机作业补助1万元;对当年采用大田集中育秧、硬质地面集中育秧且按1:80完成大田机插秧任务的机插大户,按秧池面积分别给予0.05万元/亩、0.1万元/亩一次性奖补;对新购置配套80马力以上拖拉机的复式旋耕、条播、施肥一体机,且当年本地单机作业量达1000亩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单机作业补助0.3万元;对新购置宽幅12米(含)以上四轮自走式喷杆喷雾机,且当年本地单机作业量达1000亩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单机作业补助1.5万元;对新购置无人植保机,且当年本地单机作业量达5000亩以上的,按总价3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列入省补目录后总补贴额不超过销售价的50%);对当年植保机械实现统防统治面积达3000亩以上的专业服务组织,按照1万元/个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对当年新建烘干机库房成套设施的,按每10吨(含)烘干谷物达1000亩以上,且本地实际服务面积达到烘干能力50%以上的,按2万元/组(以每10吨为1组计量)的标准给予烘干设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一次性奖补;对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范运营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当年作业服务本地区总面积达5000亩以上(最大单项作业面积达2000亩以上)、自身机库面积达2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1万元/个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对当年承包100(含)亩以上且粮食生产耕、种、收、植保、烘干、秸秆还田等农机具配置合理的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如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按照1万元/个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对如期完成创建任务并通过考核验收的镇,在市级奖补的基础上,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实施方案》中强化了组织保障,该区区委、区政府将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工作纳入年度农业农村工作考核,提高了农业综合权重,区政府还专门成立一把手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区委农办、区财政局、区农委、区粮食局等部门以及各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强化了各级党委政府职责,加强了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同时,区专门成立了由区农委主任为组长,各农业中心主任和区农委农机、作栽、植保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方案和服务指导。  

  《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奖罚措施,该区将以政府名义制定出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考核评价办法,分年、分期组织考核,并针对薄弱环节,实施重点监督,重点加强对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区建设项目的绩效跟踪、中期检查和考核验收,对考核合格的镇给予奖励并予以通报表彰;对未能如期完成创建任务,影响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区省级验收的镇,1年内不得申报市级以上现代农业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