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安区《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

23.11.2015  15:50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行为,近日,淮安市淮安区财政局和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该办法对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范围、购买方式、购买资金支付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同时,对购买主体职责和社会组织(承接方)职责都明确进行了规定。(淮安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