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清江浦区以“三个十”做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日前,清江浦区农机局被表彰为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先进单位。该局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坚持“四个常态化”,即政策宣传常态化,着力提高政策知晓率;警示教育常态化,着力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机具监管常态化,着力提高机具监管水平;监督考核常态化,着力提高政策实施绩效,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了无违法违纪、无恶意倒卖、无套取资金、无信访投诉“四无”目标,达到了农民、企业、政府“三满意”效果,有力地促进了全区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其经验做法被分别被《中国财经报》《中国农机化导报》《中国农机监理》等宣传媒体刊登。
一、规范操作程序,严格实行“十个必查”。制定统一核查表格,要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现场逐项核查,一查购机者是否有身份证明,二查购机者是否有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证明,三查购机者是否签订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告知与承诺书、销售确认表,四查购机者是否符合补贴对象条件,五查所购机具主要参数是否符合要求,六查所购机具是否有永久性铭牌,七查所购机具发票是否齐全,八查所购机具是否有铭牌拓印件,九查所购机具是否喷印补贴机具标识,十查所购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是否办理农机牌证。
二、严明工作纪律,严格做到“十个严禁”。定期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农机合作社负责人及农机补贴产品供货单位进行廉洁警示教育,要求他们严格遵守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严禁对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品目范围的机具累加补贴,严禁向农机生产企业、农机经销商和购机者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在供货单位报销任何发票,严禁接受供货单位宴请,严禁接受供货单位礼品,严禁向购机者指定供货单位和机具品牌型号,严禁以合作社名义或个人名义替他人购买财政补贴机具,严禁委托供货单位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手续,严禁供货单位以非补贴产品冒充补贴产品,严禁供货单位对补贴农机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小充大、配置不全、恶意回购。
三、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开展“十项监督”。适时组织人员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补贴资格审核、补贴信息公示、机具在位使用、人机合影、牌证办理、资金结算、档案建设、绩效管理、纪律执行等十项内容进行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该局还与区检察院建立基础信息共享查询协作机制,定期将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名录、购机人员基本情况等信息,提交区检察院建立相关数据库,为有效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提供基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