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首次发布劳动法律监督白皮书六千五百多份“两书”为职工维权
本网讯 去年我省工会在劳动法律监督检查中,共发出维权意见书和建议书6500多份,用人单位整改率达90%以上,及时把大量劳动关系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近日,省总工会发布《全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白皮书(2015年)》。这是省总自去年初提出探索建立劳动法律监督白皮书制度以来,首次发布年度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白皮书。
2015年,省总工会进一步加大劳动法律监督推进力度,将监督工作触角向企业延伸,在全省全面启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四季行”活动暨企业劳动用工监督评估改进行动三年计划。各级工会按照要求迅速行动,以强化组织建设、分层次开展监督检查为重点,推进劳动法律监督深化发展。
截至2015年9月底,全省建立各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11.6万家,其中县以上地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102家,行业、区域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4802家,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11.1万家。
职工张某与仪征一家公司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这家公司通过电话和短信通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张某办理离职手续。扬州市总工会在联合人社局、法院等部门对部分企业用工风险进行巡诊式评估监督中发现后认为,张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公司非因法定事由不能随意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且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未经工会同意,公司的行为违法,应依法支付双倍赔偿。于是下发《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建议书》。在法院协调下,公司双倍赔偿张某5800多元。
一年来,各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开展监督检查5.2万场次,检查用人单位4.5万家,督促补签劳动合同2.5万份,补发职工工资近2亿元,补缴社会保险费3529万元,帮助和指导用人单位修改完善规章制度1.1万份。监督检查过程中共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5681份、建议书846份,用人单位整改率达90%以上,大量劳动关系矛盾被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初始阶段和基层企业。 (江苏工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