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卡被顺走 报警追回消费掉的油费

13.05.2015  17:32

  中国江苏网5月13日讯 市民李女士两天前开车到加油站加油,不慎将加油卡遗忘在了加油机里。等她发现后回去找时,卡已经不见了,卡内存有900多元油费。民警花两天时间,帮李女士找回加油卡,追回消费掉的油费。昨天,李女士专程到姜堰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致谢。

  监控录像显示,李女士加油离开后约3分钟,一辆白色轿车进加油站相同的加油机前加油。民警连夜调阅事发加油站周边以及各路治安卡口的监控录像,发现两天来,白色轿车先后到姜堰三水街道的3个加油站逗留过。种种迹象表明,这辆白色轿车的驾驶员拿走了加油卡,然后到不同的加油站消费。7日上午,民警终于从大量的视频资料中查到白色轿车的清晰图像,并从车牌号码入手,找到了驾驶员王某。

  王某承认,自己确实“”走了李女士的加油卡,还在3个加油站加了共计680元的汽油。自己的车子油用不掉,他就将油过给了两位朋友的车。

  民警说,捡到他人加油卡要归还,否则属不当得利。按我国刑法规定,将他人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的,按照侵占罪予以处罚。如果拒不交出他人财物,应以侵占罪提起刑事诉讼。

  在民警的教育宣传下,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将加油卡和680元油费还给李女士,并赔礼道歉。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