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从改革体制机制、加快重点领域发展、创新发展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对融资租赁业发展进行全面部署,并提出到2020年融资租赁业市场规模和竞争力水平位居世界前列。
专家认为,这是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举措,对推动产业创新升级、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带动新兴产业发展、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意见从根本上解决的是资产设备的融资问题,通过为企业设备升级提供融资便利,能够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并有助于化解产能过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史燕平说。
近年来,我国融资租赁业取得长足发展,但总体上看,融资租赁对国民经济各行业的覆盖面和市场渗透率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行业发展还存在管理体制不适应、法律法规不健全、发展环境不完善等突出问题。
为此,意见明确了四方面改革任务,包括:改革制约融资租赁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重点领域融资租赁发展;支持融资租赁创新发展;加强融资租赁事中事后监管。
在加快重点领域融资租赁发展方面,意见提出,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在飞机、船舶、工程机械等传统领域做大做强,积极拓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节能环保和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场,参与城乡公用事业、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稳妥发展居民家庭消费品租赁市场等。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张承惠指出,提出的不少领域服务于“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重大战略。通过在高端核心装备、新能源、社会民生等领域的租赁业务,可以有效拉动这些领域的企业投资,优化我国产业结构,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
意见还鼓励融资租赁公司提供适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产品和服务,支持设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租赁公司,探索发展面向个人创业者的融资租赁服务,加大对科技型、创新型和创业型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专家认为,融资租赁公司具有融资便利、期限灵活、财务优化等优势,通过对小微企业和个人创业者提供服务,能够有针对性地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有利于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并带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在拓宽融资渠道方面,意见提出,鼓励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融资租赁公司的支持力度。支持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利用外债。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人民币跨境融资业务。
史燕平表示,大力发展跨境租赁,可以促进引进国外先进设备,扩大高端设备进口,提升国内技术装备水平,并且能以融资租赁公司“走出去”带动中国企业的“走出去”。
然而,要更好地发挥融资租赁公司的作用,还需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支持相结合,着力完善发展环境。
为此,意见提出,完善财税政策,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鼓励各级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中购买融资租赁服务;探索融资租赁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融资模式相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风险监测、分析和预警,切实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为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意见要求各地要细化政策措施,制定具体方案。商务部与银监会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
史燕平说,除了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部门之间加强统筹协调外,租赁公司自身也要提高“内功”,提升核心竞争力,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升运营管理水平,才能真正发挥好为企业设备融资的“桥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