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红会自身建设 提升工作人员能力
全省基层红十字会专兼职干部培训班在无锡举办
6月22日至24日,全省基层红十字会专兼职干部培训班在无锡举行,无锡市红十字会会长曹锡荣致辞,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宣讲团成员、省红十字会原常务副会长张立明宣讲了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组织宣传部部长姚立新和省红十字会副会长徐国林、无锡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殷兰青和来自各地的红十字会专兼职干部110多人参加了培训。
姚立新提出,各级红十字会面临新修订红十字会法实施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简称《意见》)出台这一重大战略机遇期。《意见》有利于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有利于发挥红十字会在加强城乡综合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加强红十字会自身建设,增强红十字会吸引力、凝聚力、影响力,促进红十字会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他希望各级红十字会结合实际,从四个方面入手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一是对困难群众的人道救助;二是深入开展符合宗旨的人道主义活动;三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红十字文化,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和红十字宣传,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四是扎实开展应急演练和救护培训,切实加强社区风险的防范和管理。他强调,各级红十字会要齐心协力打造服务型基层组织,贴近群众、团结群众、赢得群众,服务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这一历史使命,为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
近年来,江苏基层组织建设呈现积极向上发展的态势,越来越多的乡镇(街道)将红十字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文明乡镇(街道)综合测评,基层组织建设“六有”标准扎实推进,干部队伍不断壮大,工作领域不断拓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培训班要求,一要明确目标,夯实基础性建设;二要准确定位,明确职能型发展;三要挖掘资源,强化社会化能力,携手着力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项目,激活基层红十字会的长效机制,把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后劲建立在坚实的项目基础上。
培训期间,无锡市红十字会就做好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作了经验介绍,南京市红十字医院、武进区戚墅堰街道红十字会、南通大学红十字会、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十字会、盐都区龙岗镇红十字会、靖江市红十字会等单位分别就医院红十字工作、街道红十字工作、学校红十字工作、开发区红十字工作、乡镇红十字工作和红十字服务站工作等作了经验交流。参训人员还观摩了无锡市第一中学红十字会、惠山区红十字服务中心、惠山区睛山蓝城博爱家园等基层组织现场。目的是通过学习新法、典型介绍和实地观摩,进一步推动基层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基层红十字会专兼职干部依法履职的能力。
培训前,总会姚立新部长先后在常州、溧阳、无锡调研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并对江苏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