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今年底江苏无户口人员要全部上户口
01.04.2016 10:24
本文来源: 龙虎网
龙虎网讯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6年年底,全面解决全省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该《意见》明确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
具体来说,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对于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如果是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法申领到《出生医学证明》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记者 黄昆
来源: 金陵晚报 编辑:陶禹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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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2016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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