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擅自搬入查封房产法院强制清场

29.05.2015  10:11

 

  刚被法院拍卖的房产,待要交房时却发现已经有人入住了。经吴江法院调查,原来是案外人王某擅自搬入已查封的房产居住。日前,吴江法院组织力量,采取了强制清场的执行措施,保证了交房的顺利进行。

  据了解,该房产位于盛泽镇龙桥新村,原来的房主是计某。计某因为欠下了巨额债务,带着妻儿避走他乡。法院在审理计某为被告的案件时,查封了其名下的房产。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依法将查封的房产进行拍卖,拍卖所得用于清偿个人债务。

  在法院组织的拍卖中,市民李先生拍得了该房产,并办理了过户手续。正当法院准备向买受人李先生交房时,却发现该房产的门锁已被更换,已经有人擅自搬入房内居住。执行人员上门了解情况时,搬入者自称是计某的“前妻”,有权居住该房屋。

  原来,早在1996年,计某和王某就同居在一起,但两人并未办理登记结婚的手续,后来两人又因性格不合分了手。计某在外出躲债期间告知王某,该房屋可供其居住。王某一听十分开心,无视法院已经张贴于房屋门口的拍卖过户公告,擅自更换了门锁,带着女儿住进了房屋。法院执行人员多次劝说其自动搬离,但王某并不听从法院的劝告,还拒不提供其原来的居住场所及亲属等信息。

  法院经过调查,王某与该房产没有直接的关系,决定实施强制清场。但考虑到王某态度蛮横,且有一名年幼的女儿与其同住,法院对执行工作作了周密的部署。法院与民政部门取得联系,确保在必要情况下对王某实施司法拘留后,福利院能够暂时接收照顾孩子,同时提前联系了公安、司法部门与社区工作人员,邀请到场监督与协助执行。

  在5月22日组织的强制清场过程中,王某与其亲戚还是不听劝阻,一直强调其“前妻”的身份,认为有权居住,并不配合法院的执行。执行人员一方面继续说理释法,另一方面准备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执行措施。见到法院要动真格,王某及其亲戚终于“”了下来,表示愿意搬走,腾出房产。

  王昌栋李晓静

编辑: 吴宇鹏、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