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八项制度构筑跨地区大调解工作格局

08.03.2016  08:29

  

  3月1日,常熟支塘镇司法所和太仓沙溪镇司法所签署协议,正式建立起两镇间跨地区矛盾纠纷联合排查调处机制。双方确立了八项制度,就处理跨地区的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时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处置达成共识。

  一是定期会议制度。由两地司法所牵头组织,两地镇综治办、信访办、综合执法局、村(社区)代表出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交流工作经验,探讨联合排查调解工作运行成效和不足,分析边界区域社会矛盾纠纷形势,研究制定重大、疑难、复杂纠纷的调处措施,促使跨地区调解各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二是临时会议制度。遇有重大维稳事件及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可由司法所随时召开会议,妥善应对。

  三是村级联合会议制度。涉及村级层面的跨地区问题,可由村自行组织调处。

  四是跨地区联合调处机制。本着便民利民原则,对于跨地区人民调解受案管辖,原则上依当事人申请,由一方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镇、村(社区)调委会主导人民调解工作,另一方当事人所在地调委会成员参与和配合。重大、疑难、复杂纠纷由两地镇、村两级调解组织共同委派调解员进行联合调处,实现矛盾纠纷的妥善化解。

  五是联合排摸机制。村(社区)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利用地区衔接优势,采取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重点排查与普遍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跨地区矛盾纠纷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每月在成员单位间定期通报纠纷排查情况。在重要时间节点、重大活动前后集中排摸跨地区各种不稳定因素,形成矛盾纠纷大排查格局。两地司法所每月收集各成员单位矛盾排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

  六是信息联络制度。两地司法所各指派一位工作人员为信息联络员,负责日常信息联络工作。

  七是互报反馈制度。信息联络员定期沟通互报边界区域的纠纷排摸、受理、化解情况,对重大、突发性、易激化矛盾纠纷随时报告,及时分析互报信息,掌握动态,有效进行稳控化解。

  八是重大专项行动信息互通机制。对于镇区范围内的重大专项行动及时沟通互报,有条件的可以开展跨地区专项联合行动。

  两地联防联调工作机制的建立,是双方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的重要举措,对加强两地间人民调解工作的交流合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产生了积极意义。常斯轩

编辑: 吴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