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以十项制度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

16.05.2016  18:05

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为保证《条例》各项制度及时落到实处,日前,省水利厅党组成员、省南水北调办副主任郑在洲召集厅水资源处、省水资源中心、省水文局召开专题会议,要求以节约用水规划制度、用水定额管理制度、计划用水制度、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用水审计制度、水平衡测试制度、节约用水统计制度、计量用水制度、节水“三同时”制度、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制度等十项制度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并提出以《条例》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

会议要求,对已落实的节约用水规划制度、用水定额管理制度、水平衡测试制度、计量用水制度、节水“三同时”制度等要抓好抓实,不断巩固提高;对基本落实的计划用水制度、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制度,要抓紧完善配套措施,确保规定时间内出台,计划用水管理实施办法要求上半年内完成;对尚未出台的节约用水统计制度、用水审计制度,要加大工作推动,确保年底前完成制定工作。(供稿:厅水资源处 责编:厅办公室 栾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