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在别墅里住了一月被判刑6个月

24.05.2015  10:39

  法院:男子此举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一起离奇的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件,日前在江苏省高院官网上公布。让人哭笑不得的是,这位“不速之客”在别人家小别墅住了近一个月,警察来调查他却躲过,可还不逃跑,依旧任性地把别人家当自己家住了起来……

   久无人住别墅内,夜晚频现“魅影

  今年1月份的一天一早,高邮城区的王老太出门买菜,路过邻居李大伟家门前时,发现他们家的大门没上锁,“难道大伟他们一家回来了?”因为李大伟一家买下了这栋别墅后基本不住在这里。不过当时王老太也没有想太多,就忙着买菜去了。

  之后的几天,王老太出门总会多注意一下李大伟家的情况,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总觉得有点怪怪的感觉,所以会留意一下。这期间李大伟家的门有时上锁有时没锁,没上锁的时候,王老太敲门喊几声,屋里都没人答应。

  别墅这么长时间没人住了,门经常开着,叫门却没人应答,难道是大白天闹鬼不成?不过王老太没有李大伟的联系方式,所以也没法核实具体情况。

  过了几天,李大伟家的门连续多天都锁着,没有什么异常了,王老太觉得可能是自己多虑了,也许是李大伟委托别人往家里运送东西。可是没几天,怪事又发生了——王老太发现,晚上房子里经常会出现人走动的身影。

   警察两次上门,“”终现原形

  一天晚上,王老太外出办事,回来的时候,发现李大伟家的灯好像开着,隐约还有电视的声音,热心的王老太再一次敲门,但是那模糊的灯光熄灭了,隐约的声音也戛然而止。难道真是闹鬼不成?

  尽管王老太年纪大,但是她文化水平不低,对“传说”的妖魔鬼怪的迷信说法压根就不相信,她认为即使有“”,也是有人在装神弄鬼,但是她知道如果单靠她一个老太太是不能“抓鬼”的,于是就去寻求民警的帮助。

  第二天一大早,王老太就到辖区派出所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向民警反映,民警初步分析,极有可能是有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于是第一时间来到了李大伟家,这是一栋独门独院的两层小楼,民警检查后发现这个房子很有“人味儿”,并不像好久没人居住,不过这一次没有抓到“”。

  没过几天,民警再次“突袭”这栋别墅,果然把“”抓到了。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当时这“”正在看电视。“你是这家的户主?”面对民警的讯问,对方一下子惊呆了,“我……我……我……”支支吾吾好一阵子也没说出个所以然。稍微镇定后,他才承认自己是“旅居”这栋别墅的。

   入室行窃失利,没地方住索性留下

  经查,这位“不速之客”名叫吴兴,高邮人,是个90后,小学文化,曾因盗窃两次入狱。

  案发前不久和家人闹矛盾,就一个人离家出走了。看到一户独门独院的二层小楼,而且上着锁,他就翻墙进去,准备偷点钱作为出走之路的盘缠,但是由于小楼很久没人住了,别说钱,就是值钱的东西都没有,吴兴大失所望。

  不过,当时天色已晚,他也没地方住,他认为房子不会有人来,于是当晚就住在了那里,住了几天之后,依旧没人来,他就壮着胆子住了下来。吃住都在房子里,起初的一段时间还有些小心翼翼,后来觉得没人注意,晚上就开始在房子里看电视,有时候有人敲门,他就关掉灯和电视,这才有了王老太后来报案之前发现的那些“鬼片场景”。

  第一次警察之所以没有找到他,是因为当时他发现不对劲之后,在楼道的一个废旧物品堆里躲过了一劫。

   追问:没偷盗东西能否免于处罚?

  有人认为吴兴的事情没什么大不了的,他又没偷到东西,只不过是住在了李大伟家一个月,顶多把房租补上就行了,不会受到刑事处罚。其实不然。

  高邮法院刑庭法官介绍,未经住宅主人同意强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涉嫌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这是国家为了打击非法侵入公民住宅而设立的罪名,所谓“非法侵入住宅罪”就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

  前不久,该案在高邮法院审结,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住宅安宁权,吴兴因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被判刑6个月。

  对于家里有空置房或者因为外出等原因,造成房子较长时间出现“空房”,该如何防盗呢?法官介绍,首先要有足够的防盗“硬件设施”,例如安装好的防盗门、防盗窗,门窗关闭;第二,可以委托自己信得过的邻居、朋友,定期或不定期来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