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散办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年报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08.01.2015  14:16

  为进一步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县资源综合利用年审(年报)工作,根据《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和《江苏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实施细则》的要求,1月6日,海安县散办联合县国税局对南通众润混凝土有限公司等7家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核查中,核查组工作人员听取了企业负责人“三废”利用和生产情况的汇报,查看了生产流程、生产设备和原材料堆场,翻查了相关台账资料,详细核查了“三废”来源、废弃物搀和比和产品是否符合优惠目录及产品产量,没有发现违规行为,核查组成员一致同意7家企业通过现场核查。(省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