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政:创新财政扶持方式 实施“科技创新券”政策

30.03.2015  10:27

  2014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专项资金进一步聚焦重点的精神,南京市财政会同市科委会商研究创新应用技术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投入方式,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做法,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南京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创新券的发放对象为在本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采取无偿资助的方式,用于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相关科技平台购买科技服务、科技成果以及实施科教成果转化项目的相关科技创新支出。市科委、市财政制定并公开发布年度创新券申请指南及当年发放额度,由企业申领,经审核发放,实行实名制及登记备案制。企业在两年有效期内持规定的证明材料申请兑现,兑现时要求企业科技创新实际支出额不低于创新券金额的4倍。2014年,对259家企业发放了创新券,发放额度7010万元,当年经审核兑现了152家企业,共兑现金额4840万元。

  通过调整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支持环节,促进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中高端技术成果的转化,鼓励科技成果在市内落地,进一步发挥了财政资金对企业及社会科技投入的引导、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