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常熟地税运用法治思维创新推行“重大税务案件听辩式审理”
今年以来,苏州市常熟地税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规定,以法治思维创新审理方式,在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作出税务行政决定之前引入“听辩模式”。税务重大案件一直是税务检查中遇到的疑难重大案件,今年6月以来常熟地税共举办“重大案件听辩式审理”2件,涉案金额487万元,标志着地税部门推行重大案件公开审理在实践层面迈出一大步。省地税局陈茂锋副局长日前到常熟地税调研指导重大税务案件“听辩式”审理工作,充分肯定了该局这一创新举措对于推进重大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为“听辩式”审理为提高重大案件审理质量、积极化解防范征纳矛盾提供了很好的形式。
一是充分调研论证。建立与本地法院协作机制,邀请市法制办给予指导,共同探讨税务部门推行“重大案件听辩式审理”的可行性,提供理论支撑;多次组织本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和稽查干部走进法庭,旁听观摩行政诉讼案件,亲身体验法院从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过程,提供实践支持。
二是科学设置流程。“重大案件听辩式审理”设置了会前准备、会议调查、休会审理、宣布决定四个环节。其中,会议调查作为“听辩模式”的主要程序,设置了人员通报、稽查局陈述案情、当事人陈述申辩、归纳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和辩论、主持人询问、重审委提问、最后陈述八个环节,形成了开放的审理和完整的闭环。
三是创新审理方式。“重大案件听辩式审理”采用公开审理方式,改变了以往税务部门闭门审理重大案件,使得当事人能够参与到审理环节当中;税务部门不再单方面作出行政决定,征纳双方平等对话并可开展辩论;审理全过程接受法制机构、人大代表、社会公众等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是充分保障权益。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充分听取纳税人的陈述申辩意见,纳税人可以聘请律师、注册税务师等专业中介机构代理其涉法涉税事项,充分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听辩式审理”将听证、复议等救济权利前置,将可能发生的税企争议在作出行政决定前即可得到防范。
五是推进制度融合。重大案件听辩式审理集合了行政处罚说明理由制度、陈述申辩制度、听证制度、复议制度、重大案件审理等制度,充分保障了纳税人的申辩权、参与权,实现税收普法与执法、纳税人知法与守法成效最大化。通过公开审理,对税务机关执法质量、税务人员的执法水平形成倒逼,有力推动了税务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升。